Education
Education

以转化型研究作为战略规划建构未来

Prospective Opportunities Education & Training
顶尖人才和团队的重大“一事一议”项目

根据《关于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引进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市委〔2015〕2号)精神,对顶尖人才和团队的重大项目实行“一事一议”的资助政策,为规范操作流程,特制定本规程。

    一、申请“一事一议”项目资格条件

    申请“一事一议”资格条件为杭州市新引进高层次人才及团队中,由顶尖人才和团队组织实施的重大创新创业项目。基本条件为:

    1、由1名国内外顶尖人才(A类人才)领衔,或至少3名国家级领军人才(B类人才)作为核心成员组成的创新创业团队。

    2、重大项目的创新方向处于世界科技进步前沿,项目团队的创新水平居国际一流、国内领先,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项目建设方向符合杭州发展总体定位,对促进杭州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具有特别重大意义。项目实施后能继续推动实现重大原创性突破(成果获得国家级科技进步奖或国际高级别专业领域奖项),显著提升杭州科技创新、人才创业影响力;能实现核心技术产业化,获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项目实施期间的财税贡献大于财政投入),并引领杭州相关产业转型升级。

    3、项目实施主体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杭州市企事业单位。顶尖人才和团队独立注册的,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顶尖人才和团队核心成员在技术入股基础上,原则上应承诺个人部分货币出资比例不低于10%;顶尖人才和团队与社会资本联合在杭注册成立企业的,注册资本总规模不低于1亿元,其中人才和团队核心成员技术折价入股要在50%以上。

    4、项目实施主体承诺对该项目实施过程中,用于科学研究与技术成果产业化的自筹经费投入在1亿元及以上〔符合国家、省、市财政科研项目资金预算管理,不包括人才用房、办公楼(实验室)基建、生产车间建设投入〕。

    二、申请“一事一议”程序

    1、项目实施主体向所在区县(市)党委、政府或人才平台提出“一事一议”项目申请。所在区县(市)党委、政府或人才平台审核同意后向市委人才办提出“一事一议”项目申请报告,说明项目基本概况、初审意见、“一事一议”立项建议、落实配套资金和立项后监管的承诺。

   2、市委人才办会同市科委,根据申请项目情况交由市有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市有关部门将初步审查意见书面反馈市委人才办。

   3、市委人才办牵头协调,由项目主管部门召集有关单位组织技术、财务、管理等方面的专家对申请项目进行考察和可行性论证,论证意见报市科委、市委人才办初审后,提交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4、市委人才办会同市科委,根据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意见,提出“一事一议”建议方案,报请市委、市政府专题会议审定。

    三、“一事一议”项目资助方式

    1、“一事一议”项目资助标准按该项目自主研发与产业化预算总投资额的20%-30%(院所创新项目30%,在杭创新成果转化项目20%)给予资助,资助额度从2000万元至1亿元不等。资助经费由市财政与所在地财政各承担50%,所在地财政先行补助到位后,市财政再给予相应补助。

    2、“一事一议”项目支持时间为3-5年,项目资助资金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分三次安排。项目确定后,首期拨付40%,经项目主管部门中期评估和项目验收通过后分别拨付40%、20%。

--------关于印发顶尖人才和团队的重大项目“一事一议”操作规程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