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培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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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江特聘专家计划

各区、县(市)人力社保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引进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市委〔2015〕2号)精神,现将2016年度钱江特聘专家选聘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特聘专家”设岗范围 
  (一)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在学术、技术上达到省内领先,或有可能达到国际、国内先进水平的重点建设学科或重点科技项目; 
  (二)科研实力雄厚,处于省内外学科发展前沿,有望实现重大突破的新兴学科或能填补本市空白的学科、项目。 
  二、“特聘专家”岗位职责 
  (一)主持重大科研(科技)项目研究或科技成果转化; 
  (二)传授本学科核心课程或关键技术; 
  (三)领导本学科人才梯队建设; 
  (四)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赶超或保持省内领先或国际、国内先进水平。 
   三、“特聘专家”基本条件 
  (一)在科技创新第一线工作,年龄一般在60周岁以下; 
  (二)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三)学术造诣高深,在科学研究、技术创新方面取得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 
  (四)具有带领本学科、行业在其前沿领域赶超或保持省内领先或国际、国内先进;
  (五)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及相应的组织、管理和领导能力。 
   四、推荐范围和名额 
  本次推荐工作紧紧围绕我市“6+1”产业集群,优先推荐服务于我市信息经济、健康、旅游休闲、时尚产业、金融服务、高端装备制造、文化创意等“十三五”时期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专家以及为浙商(杭商)企业等民营经济发展服务的专家。各区、县(市)和市直属单位可对照条件,推荐符合要求的人选,一般不超过1名。符合“特聘专家”基本条件并达到附件所列要求的人员,可不受名额限制。已正式在我市工作的专家,已由我市资助过的国家“千人计划”、省“千人计划”、市“521”计划、外专“千人计划”等高层次人才计划人选均不属于本次选聘范围。 
  五、选聘程序 
   推荐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申报单位确定特聘岗位、选定特聘专家人选后,填写《杭州市钱江特聘专家申请表》,完成网上申报流程。

(二)市属各主管部门需征求同行专家意见,各区、县(市)人力社保局需征求同级科技、财政部门和同行专家意见。审核推荐材料并同意后,退还附件原件,报市人力社保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并完成网上审核推荐流程,推荐人选超过1名时须排序。
  (三)市人力社保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评审,提出30名拟聘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为杭州市钱江特聘专家。 

--------关于做好2016年度杭州市钱江特聘专家选聘工作的通知


http://www.zjhz.lss.gov.cn/html/zwzx/ztzl/zcyzj/zjgl/gggs/725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