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培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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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蓝图 科研信息 培育项目
杭州市131 中青年人才培养计划

“十二五”期间,按3个层次选拔和培养1400名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培养期为五年。第一层次为:选拔和培养100名能跟踪国际、国内科技前沿,引领本学科产业发展,进入省“15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的学术技术带头人;第二层次为:选拔和培养300名具有较高学术技术造诣,能支撑我市学科建设、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的后备学术技术带头人;第三层次为:选拔和培养1000名优秀专业技术骨干。探索实施重点资助计划,在第一、二层次人选中择优遴选30名左右进行重点培养,力争培养造就一批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省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市杰出人才行列的领军人才。

    一、人选选拔

    培养人才选拔工作每两年开展一次。当出现培养人选年度考核不合格、调离杭州或专业技术岗位等情况时,适时进行培养人选的补充选拔。

    (一)选拔范围和对象。

    培养人选在全市生产、科研、教育、卫生、文创、现代农业等领域的优秀专业技术人员中选拔,尤其注重从文化创意、旅游休闲、金融服务、电子商务、信息软件、先进装备制造、物联网、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等“十二五”期间我市重点发展的产业领域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优秀中青年人员中选拔,并关注省重点企业创新团队中的核心成员,承担市级以上重大项目、课题的核心研究人员以及从事过博士后研究的高端群体。

    (二)选拔条件。

    培养人选应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身体健康,具备严谨的治学态度和刻苦钻研、开拓创新的精神,恪守科学和职业道德。各层次的选拔条件如下:

    1.第一层次。

   1)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理论基础深厚,专业知识扎实,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学术视野宽广,能跟踪了解本学科本专业前沿领域和发展趋势,有很强的科研、技术创新能力和团队核心带动作用。

   2)已被列为省、部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对象或曾作为核心成员,并取得以下科研成果之一的:承担国家、省、市重点课题、项目、基金研究工作,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或其他有影响力的社会奖项,发明创造获得中国发明专利授权;在国内外一流学术刊物上发表过一定数量的高水平论文,出版过有重要学术技术价值或社会影响的著作;在本专业领域有重大学术技术创新,取得的成果产生了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

    2.第二层次。

    1)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一般应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掌握本学科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了解本学科国内外现状和本专业前沿发展趋势,有较强的科研、技术创新能力和团队核心带动作用。

    2)曾作为主要成员取得以下科研成果之一的:承担市级以上重点科技项目研究工作, 获得市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或其他较有影响力的社会奖项,发明创造获得授权发明专利;发表过一定数量的高水平论文,出版过著作;在本专业领域有较为重要的学术技术创新,取得的成果产生了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3.第三层次。

    1)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一般应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掌握本学科专业知识,了解本学科本专业国内外技术发展动态,具有一定的创新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2)曾作为主要成员取得以下科研成果之一的:承担市级有关部门重点科技项目工作, 获得市级有关部门科研成果奖励,获得过授权专利;发表过较高水平论文,出版过著作;在本专业领域取得的学术技术成果产生了一定的经济社会效益。

    (三)选拔程序。

    各区、县(市)所属企事业单位和无主管部门的企业,其培养人才选拔推荐工作由各区、县(市)人事局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市属企事业单位的选拔推荐工作由其主管部门负责。

    1.用人单位根据选拔条件择优推荐人选,报其主管部门或区、县(市)人事局。

    2.企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区、县(市)人事局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对用人单位推荐的人选进行评议,并确定推荐人选报市人力社保局。

    3.市人力社保局对第三层次推荐人选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对第一、二层次推荐人选进行综合评审,确定人选名单提交市“131”中青年人才培养计划协调小组审定后公布。

    四、培养措施

(一)加大投入力度。市政府每年在人才专项资金中安排不少于1000万元用于“131”中青年人才培养计划。对入选培养计划第一、二层次的人选,市政府分别给予每人8万元、5万元的培养经费,对重点培养人员再增加5万元培养经费,培养经费分期资助。加大对第三层次人选的支持力度,并从中选择有培养前途的100名人选,给予每人3万元的培养经费。各区、县(市)和培养人选所在单位按1∶1的比例配套培养经费。

    (二)加强培训和学术技术交流。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人才专项经费,专门用于组织培养人选参加培训和学术技术交流活动:每年选派30名左右培养人选到国内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参加中长期培训;每年组织20名左右培养人选组团赴国外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参加短期培训;每年组织30名左右培养人选参加全国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水平考试(BFT)外语培训,提高培养人选的外语水平;每年组织50名左右第一、二层次培养人选参加国内疗休养活动,增进交流与合作。

(三)探索实行培养人选导师制。根据双向选择的原则,选聘高级专家担任部分培养人选的导师,开展一对一的传帮带。导师聘期为2年,每一聘期导师费标准为1万元。

--------关于印发《杭州市“131”中青年人才培养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


http://www.zjhz.hrss.gov.cn/html/xxgk/yfxz/gfxwj/740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