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進一步鼓勵我市企事業單位引進在重點産業、重點行業發展中起引領作用的高端國外專家,推進人才強市和城市國際化戰略,努力打造美麗中國杭州樣本,實現建設世界名城的目标,根據中央關于實施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計劃的要求和《關于杭州市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人才及團隊引進培養工作的若幹意見》(市委〔2015〕2号)精神,特制定我市“115”引進國(境)外智力計劃實施意見(2016-2020)。
一、申報對象
在我區設立的各級事業單位、各類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單位及引智示範基地,引進高端外國專家和國外智力項目,并符合相關條件的,可申報引進國外智力計劃資助。2015年杭州市将重點支持以下産業和領域實施引進國外智力計劃:
(一)信息經濟、智慧應用相關領域;
(二)文化創意、旅遊休閑、金融服務、先進裝備制造、生物醫藥、節能環保、新能源等産業;
(三)農業和傳統優勢産業;
(四)教育、衛生和城市建設等民生相關領域。
二、申報條件
(一)引智單位引進的高端外國專家,須在該單位擔任中層及以上職務,或擔任某項工程、技術、項目和學科的負責人(帶頭人),且原則上聘用時間不少于1年、2015年内在杭實際工作時間不少于2個月(從事研發、設計類等可不在杭完成工作任務的專家除外),年薪在30萬元(人民币,下同)及以上,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在國外高校、科研院所擔任相當于副教授以上職務的專家學者;
2.在國外知名企業或機構擔任中、高級職務的專業技術人才和經營管理人才;
3.擁有自主知識産權或掌握核心技術的專業人才;
4.高層次外國專家工作團隊中的主要成員;
5.其他急需或緊缺的高層次外國專家。
(二)引智單位實施的引進國外智力項目,應爲引進國(境)外(包括港、澳、台)技術、管理專家來杭幫助解決生産、科研和管理過程中存在的技術或管理難題的項目,分爲普通項目和重點項目。
三、資助方式
(一)對引進的高端外國專家實行年薪資助。财政資助金額按各單位與外國專家簽訂的合同或協議中明确的年薪高低分爲30(含)—50萬元、50(含)—80萬元、80(含)萬元以上3個區間,分别按年薪的40%、50%、60%的标準給予資助,資助金額最高不超過60萬元。資助資金由市和區财政各承擔50%。
(二)對引進的國外智力項目實行項目資金資助。對重點項目和普通項目分别按30萬元和10萬元的标準給予資助。資助資金由市和區财政各承擔50%。
(三)對列入國家外國專家局高端外國專家項目和千人計劃配套引智工程資助的外國專家,實行1:1配套資助,配套資金由市和區财政各承擔50%。對先獲得市本級财政資助資金、後獲得國家資助的,市和區财政資助資金視作配套資金,如低于國家規定的配套資助額,由市和區财政按比例予以補足。
(四)引進國外智力項目及同一項目中的專家,不同時享受年薪和項目資金資助。
四、申報程序
引智單位登錄“杭州市引進國外智力管理信息系統”,進行網上申報。
-----關于做好2015年度杭州市“115”引進國外智力計劃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